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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社会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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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救济是指政府对收入在贫困线以下的居民和因自然灾害遭受损失或发生其他不幸事故而生活困难者提供资金与实物援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对  象 标  准 权利义务的对应关系
社会救济 不能正常劳动或不能获得维持基本生活所需收入的居民 标准较低,只保证受益人最低的基本生活水准 不存在权利和义务的对应关系,只要申请救济者达到社会救济的要求,就可向社会救济机构申请救济
社会保险 能够正常劳动且能获得维持基本生活所需收入的居民 标准较高,一般能保证受益人一定的生活水准 一般存在权利和义务的对应关系,谁交的保险(税)费多,谁就能获得更多的保险津贴

  从社会救济的资金来源来说,它主要来源于政府的财政资金,因此,在资金的提供方面要避免过分依赖中央政府财政的现象,增加各级地方财政对社会救济的投入。一般来说,可以按照分税制的财政管理体制和事权和财权统一的原则,建立国家分级管理救济体制,即中央政府负责对特大自然灾害进行适当补助,地方政府负责一般的自然灾害救济及当地的贫困救济、孤寡病残救济支出,这些支出根据物价上涨幅度进行适度调整,以维护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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