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表面粗糙度

2基本术语

1) 表面加工纹理
  机械加工形成的表面加工痕迹通常呈一定的方向性,这种微观结构称为表面加工纹理,其主要方向称为表面纹理方向。
2) 实际轮廓
  实际轮廓是一个理想平面与实际表面垂直相交所得的轮廓线(如图2-2)。


表面粗糙表与波度

  按照相截方向的不同,又可分为横向实际轮廓和纵向实际轮廓。在评定或测量表面粗糙度时,除非特别指明,通常是指横向实际轮廓,即与加工纹理方向垂直的截面上的轮廓(如图2-3)。

3) 取样长度l
  取样长度是用于判别具有表面粗糙度特征的一段基准长度(如图2-4)。规定取样长度是为了限制和减弱表面波纹度对表面粗糙度测量结果的影响,以区分表面形貌中表面粗糙度和表面波纹度两种成分。
  为了全面、充分地反映被测表面的表面粗糙度特性,取样长度的长度内应包含5个以上的波峰和波谷。

4) 评定长度ln
  评定长度为了全面充分反映被测表面的特性,在评定或测量表面轮廓时所必需的一段长度(如图2-4)。
  评定长度可包括一个或多个取样长度.表面形貌不均匀的表面,宜选用较长的评定长度。


4 表面粗糙度图样表示


  表面粗糙度代(符)号的图样注法由国家标准规定。
  表面粗糙度的基本符号如图所示。图2—8(a)表示用去除材料的方法获得的表面,如车、铣、磨等;图2—8(b)表示用不去除材料的方法获得的表面,如铸、锻等;图2—8(c)表示用任何方法获得的表面。

  

  表面粗糙度代号应标注在可见轮廓线、尺寸界线或其延长线、引出线上,代号必须从材料外指向轮廓。当零件的部分表面的表面粗糙度要求相同时,可统一在图样的右上角标注,并加注“其余”字样。
  在表面粗糙度基本符号的周围标注有关的参数值或代号,如图2—9所示。

  

  高度参数选用Ra作为评定参数时,可以省略其代号而只标注允许值。图2—10(a)表示只Ra值的上限值为3.2um;图2—10(b)表示Ra的上、下限值分别为3.2和1.6um;若选用Rz或Ry作为评定参数,则应在其限值前加注相应的代号。高度参数的上、下限值表示实测的表面粗糙度高度参数值超出上、下限值的个数不能超过总数的16%。当不允许超出时,应在允许值后面标注“max"或“min"表示最大、最小值,如图2—10(c)。
  除规定与高度特性有关的评定参数以外,还可以标注间距特性评定参数和形状特性评定参数的允许值,如图2-10(d)和(e)所示

  当需要控制加工纹理方向时,可以在基本符号右侧标注相应的符号,如图2—10(e)所示。常见的加工纹理方向符号如表2—2所列。

            第 [1][2][3][4][5][6][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