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长度尺寸检测
1 一般规则
1)验收极限和安全裕度
当采用普通计量器具(如游标卡尺、百分尺、比较仪等)测量孔、轴尺寸时,由于存在测量误差,测得尺寸可能大于也可能小于被测尺寸的真值,或者说,在一定的测量条件下被测尺寸的真值可能大于也可能小于其测量结果(实际尺寸)。因此,如果根据测得尺寸是否超出极限尺寸来判断其合格性,即以极限尺寸作为验收极限,则在上验收极限处,当真值大于实际尺寸时会发生误收,当真值小于实际尺寸时会发生误废;在下验收极限处,当真值小于实际尺寸时会发生误收,当真值大于实际尺寸时会发生误废。如图11—17所示。

为了保证被判断为合格的零件的真值不超出设计规定的极限尺寸,国家标准中规定用普通计量器具(如游标卡尺、百分尺及车间使用的比较仪等)检验光滑工件的尺寸时,考虑到在车间实际情况下,通常工件的形状误差取决于加工设备及工艺装备的精度,工件合格与否只按一次测量来判断,对于温度、压陷效应等误差以及计量器具和标准器的系统误差均不进行修正,有可能造成误收。因此,验收极限应从被检验零件的极限尺寸向公差带内移动一个安全裕度A,即:
上验收极限 = 最大极限尺寸 - 安全裕度(A)
下验收极限 = 最小极限尺寸 + 安全裕度(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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